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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五十八章 大航海时代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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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各部商议出来的结社法案。

所谓结社,便是准许民间百姓自行组建商社,也就是后世的公司,这一点刘君韬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在山东、山西实践过了,不但可以藏富于民,让百姓获得海量的财富,稳定地方的秩序,而且还可以让朝廷收取大量的商税等各种税收,可谓是朝廷和百姓双赢的事情!

此番的这个结社法案,便是在之前山东、山西鼓励行商的基础上,对之前的规定加以细化、规范的,并且准备在整个大明进行推广。

刘君韬在禀报完吕宋战事的经过之后,便说起了结社法案的事情,简要汇报了一些具体内容,便解释道:“陛下,此法案一旦推行,民间百姓便可以自行结社通商,在朝廷的监管下汇通南北、行商天下,民间百姓甚至可以与各国商贾通商,不过就要向朝廷缴纳一定的关税,具体细则朝廷已经厘定出来。”

“陛下,参照此前山东、山西的试行结果,此结社法案如果在全国推行,财政部的收入将会增长三成,到时候商税和关税,将会取代人头税等传统税种,成为我大明第一、第二大税源!”

成化帝听着刘君韬的讲解,不住地点头赞同,并且自己此前也对山东和山西鼓励经商的方略有所研究,明白刘君韬所言非虚。

不过,成化帝还是有些担心,一旦这些商人失去了往日的严格管制,会不会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?

刘君韬解释道:“陛下,朝廷虽然是鼓励通商,但绝不是让商贾失去约束,所有商人都要在大明律的框架下,被结社法案、工商法案等商事法案严格约束,绝不会让这些商人做大的!”

“嗯!”

成化帝说道:“如此,朕就批准这个法案。不过,法案实行之后,不但要鼓励各省之间的商人进行结社、通商,还要让我大明的商人走出去,多赚一些别国的财富,这才是最好的!”

刘君韬闻言暗暗吃惊,谁说华夏的君王没有商业头脑?只是实事不允许罢了!现在成化帝的主张,不就是后世西方的重商主义的原型吗?

“陛下放心,此法案一旦推行,臣料定,大江南北的造船业肯定会迎来又一个高峰!出海行商的商社也会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成立的!”

“如此,最好!”

十日之后,朝廷正式颁布结社法案,一时间朝野为之震动。而民间对此的反应更是激烈,一时间大江南北到处都是拥挤在各府县衙门口的百姓,这些百姓纷纷举着各家银行开具的“财产证明”,以及合股证书、结社合同等文书,准备在官府登记结社的。

与此同时,北直隶、山东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辽东等沿海地带,凡是能够建造海船的造船厂都是订单量大增,短短一、两个月的订单量,便已经超过之前数年之和了!

一时间大明帝国的造船业极度繁盛了起来,各种已经在朝廷登记备案的新技术、新工艺被迫不及待的用在了这些新建造的海船上,极大的推动了大明造船技术的发展。

截止到成化六年七月,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,财政部光是登记商社收取的手续费就已经达到十几万两银子,要知道成立一家商社所收取的手续费,只需要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一而已,由此可见民间结社规模之大!

而且,各地汇集上来的数据显示,两个月内,大明各地新成立的商社数量不下十八万家,而且增速还在加快之中。在大明各地造船厂订购的海船数量,已经达到三千多艘,而且依旧在增加之中!

成化帝和刘君韬都没有预料到,大明民间竟然有如此巨大的财力,大明的百姓竟然有如此大的魄力!

刘君韬如今已经极度兴奋,不过面对几乎是井喷规模的民间经商力量,刘君韬也有些手忙脚乱,开始为民间商贾力量铺路。

首先,刘君韬下令在吕宋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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