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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都不是真正的属于她。
缺乏归属感。
所以在内心深处,阿曼达其实还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的。
但之前在读书时,在留学时,她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。
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恋爱。
直到回国后,在那家投资机构工作时。
阿曼达觉得时机差不多了。
可以谈恋爱了。
于是就真的通过人介绍,认识了一个男人。
是一个很斯文的男人。
文质彬彬。
论收入不如阿曼达。
但也不错了。
是一家银行的管理人员。
阿曼达与那个男人谈了半年,彼此都有好感。
甚至要提出两家父母见面了。
这就意味着,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。
阿曼达于是就和养母李菊花提了这件事。
哪知道李菊花火了。
说火了都有些不够形象。
应该说是爆发了。
疯狂了。
狂怒了。
歇斯底里了。
她在电话里面就告诉阿曼达。
你想结婚?
不可能!
绝对的不可能!
我不答应!
不同意!
为什么?
理由太充分了。
简直就是呼之欲出。
你现在留学回来了。
进了大公司。
挣着高薪。
我们这个家。
特别是你弟弟,都要靠你呢!
你是我们家的摇钱树。
是我们家的聚宝盆。
是我们家行走的存折。
你怎么可以结婚呢?
你结婚了,你就成了别人的老婆。
别人的儿媳妇。
你再生孩子,你就成了别人的妈。
你有自己的家庭了。
你还会把我们这个家放在心上么?
还会把你弟弟的事情当成最重要的事么?
你挣的钱,还会都给我们么?
岂不是便宜了你自己的男人?
自己的孩子?
哪怕阿曼达再三表示,自己就是结婚了,也会一如既往的牵挂家里。
照顾家人。
在经济上不会吝啬。
李菊花还是不答应。
在李菊花的想法里。
阿曼达挣100块钱,这100块钱必须都是她的。
是她儿子王钊的。
阿曼达自己留下吃穿用度的,其余的都要上缴。
这才是做人的道理。
少给了1分钱,那都是白眼狼,都是忘恩负义。
所以你要是结婚了。
你能给我们多少?
给一半顶天了吧?
你老公,你公婆能同意你给我们这么多钱么?
到时候不是更麻烦?
所以为了节省麻烦。
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结婚。
至少现在不能结。
什么时候你弟弟王钊真的挣大钱了。
这家里面不需要你了。
再说吧。
那时候,阿曼达是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。
为了能和他在一起,不断地哀求李菊花。
李菊花最后看似是妥协了。
说好,那我们双方的父母见一面吧。
见面了再谈。
阿曼达以为这是有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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