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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6 吴嘉(3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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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都不是真正的属于她。

缺乏归属感。

所以在内心深处,阿曼达其实还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的。

但之前在读书时,在留学时,她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。

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恋爱。

直到回国后,在那家投资机构工作时。

阿曼达觉得时机差不多了。

可以谈恋爱了。

于是就真的通过人介绍,认识了一个男人。

是一个很斯文的男人。

文质彬彬。

论收入不如阿曼达。

但也不错了。

是一家银行的管理人员。

阿曼达与那个男人谈了半年,彼此都有好感。

甚至要提出两家父母见面了。

这就意味着,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。

阿曼达于是就和养母李菊花提了这件事。

哪知道李菊花火了。

说火了都有些不够形象。

应该说是爆发了。

疯狂了。

狂怒了。

歇斯底里了。

她在电话里面就告诉阿曼达。

你想结婚?

不可能!

绝对的不可能!

我不答应!

不同意!

为什么?

理由太充分了。

简直就是呼之欲出。

你现在留学回来了。

进了大公司。

挣着高薪。

我们这个家。

特别是你弟弟,都要靠你呢!

你是我们家的摇钱树。

是我们家的聚宝盆。

是我们家行走的存折。

你怎么可以结婚呢?

你结婚了,你就成了别人的老婆。

别人的儿媳妇。

你再生孩子,你就成了别人的妈。

你有自己的家庭了。

你还会把我们这个家放在心上么?

还会把你弟弟的事情当成最重要的事么?

你挣的钱,还会都给我们么?

岂不是便宜了你自己的男人?

自己的孩子?

哪怕阿曼达再三表示,自己就是结婚了,也会一如既往的牵挂家里。

照顾家人。

在经济上不会吝啬。

李菊花还是不答应。

在李菊花的想法里。

阿曼达挣100块钱,这100块钱必须都是她的。

是她儿子王钊的。

阿曼达自己留下吃穿用度的,其余的都要上缴。

这才是做人的道理。

少给了1分钱,那都是白眼狼,都是忘恩负义。

所以你要是结婚了。

你能给我们多少?

给一半顶天了吧?

你老公,你公婆能同意你给我们这么多钱么?

到时候不是更麻烦?

所以为了节省麻烦。

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结婚。

至少现在不能结。

什么时候你弟弟王钊真的挣大钱了。

这家里面不需要你了。

再说吧。

那时候,阿曼达是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。

为了能和他在一起,不断地哀求李菊花。

李菊花最后看似是妥协了。

说好,那我们双方的父母见一面吧。

见面了再谈。

阿曼达以为这是有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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