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吾爱文学网 > 都市小说 > 迫嫁 > 260 股东(1/5)

260 股东(1/5)

上一章迫嫁章节列表下一页
有声小说,新吾爱文学网在线收听!
“为什么不让那些人知道是欢喜姑娘你出的钱啊?”

“是啊,这可是多大的功德啊。”

“没错,那些农民工兄弟肯定会感激你一辈子的,他们都是厚道人,都是知恩图报的。”

于小利、陈建英和欢子都很吃惊地问我。

我很沉着。

竖起了三个手指。

“第一,我愿意替宋老板补偿这些工资,只是在做我觉得应该做的事情,不是为了求那些农民工兄弟的感谢。况且他们也没有必要感谢任何人,因为那些钱都是他们应当的,不是别人对他们的施舍。”

于小利若有所思地点头。

“第二,还是那句老话,财不外露,咱们关起门来都是自己人,我信的着你们。但我不想让外面那些人知道我这么有钱,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你们知道,好酒红人面,财帛动人心。哪怕有一个不小心说出去了,引来几个亡命徒,那我的损失可能就不仅仅是钱了。”

欢子很认可的点头。

这是我的第二个理由。

我现在很有钱了,已经有了几千万这件事,除了面前的三个人之外,我没有告诉任何人。

哪怕是金兰、春桃、李萍萍、杨梅、小芳、小芬她们。

我都没说。

我不是小气,怕她们知道我有钱了,管我要钱什么的。

我相信,我的这几个朋友,都不是这样见钱眼开的人。

但我在意的是关系。

之前,我们都是平等的,相处得很自然。

一旦我告诉她们,我成了千万富翁。

她们可能不会想占我的便宜,但也会觉得和我在一起的感觉变了。

金兰也就罢了,她的经济实力是最强的。

但其余的那些朋友呢?

她们都是普通人。

她们会变得不自在。

变得拘谨。

甚至会为了避嫌,为了不让外人觉得她们别有用心,想要打我钱的主意,而会故意疏远我。

那样的情景,不是我想看到的。

我已经没有亲人了,所以我更加珍惜这些朋友。

这也是当初金兰要留我和她一起,我选择拒绝的理由。

我知道,我要是留在留在那里,有金兰义父的照拂。

有他的资金和人脉,他也很欣赏我,把我当女儿一样看待,我做什么生意都会更容易。

但我还是离开了。

就是因为我不想让我和金兰这纯洁的姐妹关系,变得复杂。

牵扯太多的利益。

还是我之前的观点,朋友最好不要在一起做生意。

就算做生意,也要是公平的,亲兄弟、明算账。

如同现在的于小利和陈建英一样,把股份都分清楚。

而不能是一方完全依附另一方。

所以现在,我也不会主动打电话告诉她们,像是一种炫耀。

我宁愿会随着我生意的扩大,一步步让她们知道我财力的变化。

至于我过段时间会盘下很多个商铺怎么解释?

不需要刻意解释。

只要说是与人合作就行了。

反正我的这些朋友们,大家都是更关注彼此的内心和情感。

不太在意其他的事情的。

“第三,我不是救世主,现在这个社会上,被欠薪的人太多了,不说别人,我想外面的那些工人里面,除了被宋老板坑的,应该也有被其他老板坑的吧?我只能负责这70个人的工资,其余的,我没有办法去管。我可不想让那些人以为我是一个有求必应的人,谁受了委屈,吃了亏,都来找我,都来指望我给他们弥补损失。那样别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迫嫁章节列表下一页